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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理货检验辅助作业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6-04-27 来自:宁德港务集团

各服务供应商:

为满足宁德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理货检验现场辅助作业服务需求,保障现场作业有序开展,根据《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工作试行办法》(闽港集团资营2026﹞18号)、《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宁港﹝2025﹞29号)相关规定,现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择一家服务供应商,为公司理货、检验等现场工作提供专业、规范的辅助作业服务。

一、项目名称

理货检验辅助作业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作业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宁德港域范围内各作业现场及相关服务区域,具体作业地点以采购人实际指派为准。

(二)作业内容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作业计划及现场指令,派遣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提供24小时辅助作业服务,包括法定节假日,辅助作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货物的取样、制样及相关数据记录等;

2. 货物的过磅、分票计数及相关数据记录;

3. 商品车收验车、场地防损、洗车及相关记录;

4. 水尺计重及相关数据记录;

5. 集装箱理货及相关数据记录;

6. 有害生物防治及相关数据记录;

7. 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临时指派的其它辅助作业服务内容。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报价与结算

1. 报价方式:

(1)项目1-4须在最高控制单价范围内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根据项目1-4加权总得分最低者确定成交供应商,计算公式为:加权总得分=∑(权重比例×供应商报价/最高控制单价×100)。

(2)项目5-10因占比较低,采用固定价模式,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即视为认可固定价报价,结算按固定价执行,项目5-10报价不参与比价。

(3)以上报价均6%增值税、管理费、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再另行计取其他费用。

序号

作业方式

最高控制单价

(元/吨、TEU、次、辆)

权重比例

1

镍铁取样 (吨)

0.694

50%

2

分票计数 (吨)

0.167

20%

3

过磅 (吨)

0.135

10%

4

集装箱理货 (TEU)

1.5

20%

 

合计

-

100%

5

联德镍矿制样 (吨)

0.265

固定价

6

水尺计重 (次)

120

固定价

7

码头有害生物防治 (次)

1,320

固定价

8

铜精矿取制样 (次)

240

固定价

9

商品车洗车 (辆)

1.44

固定价

10

商品车收验车/场地防损 (辆)

4.8

固定价

2. 结算方式:待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以书面确认的实际作业量与成交单价(其中:项目1-4为成交单价,项目5-10为固定价)作为依据,按月进行结算。

(五)安全作业要求

1. 供应商须完全服从采购人的现场调度与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2. 供应商独立承担其自有人员的全部安全责任,负责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及善后事宜。

3. 供应商必须为所有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商业人身意外保险,其中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保额不得低于80万元/人,并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作业人员辅助作业服务期间的缴费证明材料及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签订履行合同。

(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合法完备。

(三)能够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资信情况说明,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各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五)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业务的能力,提供不少于20名辅助人员,并为所有辅助人员依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商业人身意外保险,其中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保额不得低于80万元/人,承诺不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七)承诺近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严重违约行为。

 四、采购方式及成交标准

(一)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二)成交标准

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加权总得分最低中标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书面响应材料:

(一)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签名,须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承诺材料

1. 安全作业承诺书(对应本文件第二条第(五)款要求);

2. 人员配置与保险及不分包不转包承诺书(对应本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要求);

3. 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对应本文件第三条第(七)款要求);

(四)银行资信证明;

(五)同类业务服务业绩

1. 近五年内同类或相似业务的优先;

2. 附主要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出于保护商业秘密考虑,合同价格等敏感信息可覆盖;

(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声明和文件(如管理体系认证、荣誉证书等);

(七)响应文件应按附件2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并在所有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采购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及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二)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17:30前

2. 提交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3号龙威经茂广场2幢14层  

3. 联系人:徐先生

4. 联系方式:18459318226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三)评审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 评审小组将依据本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服务质量承诺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四)成交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物资(服务)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及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1.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双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书面服务合同

 

附件:1. 报价表.docx

2. 密封样式.docx

 

 

                     宁德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